四川要求提升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能力水平
發布時間:2024-01-23瀏覽次數:1004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持續提升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能力水平的通知
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省局相關處(室、局)、直屬單位,各檢驗檢測機構: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2023年12月1日起實施,以下簡稱“新準則”),推動檢驗檢測機構加強對本機構授權簽字人的管理和能力確認,持續提升授權簽字人技術能力水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授權簽字人是檢驗檢測機構關鍵崗位人員,作為保障機構質量體系持續有效運行的關鍵所在,應對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的真實性、客觀性、準確性、可追溯性負責,并對簽發的報告或證書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各檢驗檢測機構要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充分認識提高授權簽字人專業水平和綜合素養就是提升機構檢驗技術能力和體系管理能力,切實加強對機構授權簽字人的管理,嚴把檢驗檢測質量關。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檢驗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保證授權簽字人專業技術能力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省局各相關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新準則”關于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的相關要求,嚴格依法對授權簽字人是否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及相關要求進行技術性審查,細化對檢驗檢測報告授權簽字人“是否具有中級及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同等能力,并符合相關技術能力要求”作為資質認定技術評審關鍵內容的審查,明確應具備的具體條件和審查規范,把好授權簽字人的審批質量關,全面提升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能力。對授權簽字人通過學歷造假、虛假履歷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認定的,依法撤銷其資質認定。 ?省局統一建立檢驗檢測資質認定授權簽字人理論考核信息化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化服務平臺”),對檢驗檢測機構免費開放,用于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的能力確認和相關信息發布。引導、鼓勵檢驗檢測機構在資質認定申請前(含告知承諾),安排其授權簽字人在信息化服務平臺通過理論考試,現場技術評審或后續核查監督時非必要不再重復確認。持續加強對機構授權簽字人事中事后監管。將“授權簽字人的技術能力是否能夠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作為監管重點,積極推行運用信息化服務平臺定期開展授權簽字人能力驗證,特別是在機動車檢驗、生態環境監測、食品檢驗、建筑工程材料檢測等風險隱患大、問題高發頻發的檢驗檢測重點領域,適時開展授權簽字人能力考核,持續提升檢驗檢測機構和授權簽字人能力水平。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加強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對接合作與信息溝通,通過“雙隨機·一公開”及各類監督檢查等,持續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是否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等關鍵要素進行核查監督,對授權簽字人不再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的,堅決整改到位,且整改期間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向社會出具所涉及授權領域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視情形依法給予罰款、撤銷及吊銷資質認定證書等處理,并按要求向社會公開。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聯系人:薛斯 ??聯系電話:028-67835028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持續提升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能力水平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持續提升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能力水平,省市場監管局于2024年1月16日制發了《關于持續提升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能力水平的通知》(川市監辦函〔2024〕13號),現將文件解讀如下。為進一步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工作,規范、統一資質認定評審條件、評審程序,依據新修訂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修訂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準則作為技術評審活動的直接依據,聚焦關鍵控制點,突出強調技術能力考核,對技術評審現場考核進行了明確規定。《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持續提升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能力水平的通知》在貫徹落實“新準則”要求的同時,細化工作要求,以信息化手段助推政策落實更具可操作性,提高資質認定的規范性和統一性,進一步減少不必要的評審,減輕機構負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等。(一)充分提高認識。授權簽字人是檢驗檢測機構關鍵崗位人員,各檢驗檢測機構要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授權簽字人的管理,嚴把檢驗檢測質量關。(二)把握重點環節。一是抓住授權簽字人這一關鍵要素的審批質量;二是統一建立檢驗檢測資質認定授權簽字人理論考核信息化服務平臺;三是在重點領域,適時開展授權簽字人能力考核。(三)依法嚴厲查處。加強監管力度,持續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授權簽字人是否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等關鍵要素進行核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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